一、办理事项
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申办、变更、延续、注销和补发
二、办理依据
1、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
2、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
3、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
4、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(国家总局2014年第58号)
5、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》(食药监械监〔2015〕239号)
三、申请材料
(一)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申办
1.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表;
2. 营业执照复印件(校验原件);
3.法定代表人、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、学历或职称证书复印件(校验原件)、考试合格证明、简历(无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业情形承诺);
4. 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(组织机构图、人员花名册)
5. 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说明;
6.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、学历或职称证书复印件(现场校验原件)、考试合格证明、简历、离职证明、质量管理人员无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业情形以及在职在岗承诺、质量负责人的授权书;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简历、体检证明、学历或职称证书复印件(现场校验原件)、职业资质证明文件、培训记录;
7.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(花名册、组织机构图)
8.经营场所、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(带方位坐标)、平面图(标明面积尺寸)、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(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)复印件(校验原件);
9. 经营设施、设备目录;
10.经营质量管理制度、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;
11.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;
12.经办人授权证明;
13. 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;
14. 电子版申报材料。
(二)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变更
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事项的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。许可事项变更包括经营场所、经营方式、经营范围、库房地址的变更。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变更。
1. 许可事项变更应当提交以下资料:
(1)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;
(2)营业执照复印件(校验原件);
(3)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原件;
(4)无立案声明;
(5)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;
(6)变更事项材料:
a. 经营场所、库房地址的变更应提交:经营场所、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(带方位坐标)、平面图(标明面积尺寸)、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(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)复印件(校验原件);
b. 经营范围的变更应提交:
①拟经营产品注册证复印件,变更国家、省重点监控产品的还应提交其产品生产企业的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》、产品注册证、供货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;
②若增加经营有特殊管理要求的产品,应提交符合特殊管理产品要求的人员、设施设备、制度等内容。
c. 经营方式的变更应提交: